两个工作目标
你的舌尖,有我们在守护!市食安办推进“守护舌尖春雷行动2018” 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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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是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效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的新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个新春,是进入新时代的第一个新春,也是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中欢度新春,更是我们食安战线同志推动党的十九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们台州生动实践的一个重要节点。做好这一特殊时段食品安全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最好体现。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是有效应对食品消费特殊时期的一个重要举措。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集中、需求空前旺盛,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重点时段,“两会”期间更是是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舆情燃点较低的敏感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主动地抓好这样特殊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切不可有丝毫的麻痹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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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围绕“春雷行动2018”工作方案“两个工作目标”、“三个工作重点”、“四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抓出行动声响,打出监管声威、整出春雷声势,助推我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
重点要紧扣 紧扣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和各地实际,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监管和专项整治;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全区域、全环节监管。
“橄榄油”里到底有没有橄榄?不标清楚可不行!有人已经被罚15000元!
排查要全面 对方案所列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大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和盲点。在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中尤其要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力量,发挥乡镇为主战区作用和全科网格员日常巡查作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强化分析研判并列清单专项整治。
抽检信息要公开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潜规则,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突出抽检靶向性,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消费量大的节日热销食品统筹安排本地春节期间专项抽检任务,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抽检,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并尽快及时发布监督抽检结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导航。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进行查处。
打击要严厉 以雷霆手段重拳打击食品领域的重点违法行为,立足查处一批大要案,营造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督查要有力 切实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系列专项督查活动,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高压态势。同时,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查,组织发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促进会会员和新闻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协查。
宣传要跟进 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应急值守,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重点关注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要确保畅通,对投诉举报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及时予以调解和依法查处。
2018年1月13日至3月16日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守护舌尖春雷行动2018”专项整治工作
全力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
全力护航“两会”胜利召开
三个工作重点
01
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
1.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
2.年夜饭、婚宴及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单位;
3.集体用餐配送、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
等餐饮服务提供单位;
4.农村家宴中心、养老机构食堂、宗教场所食堂;
5.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市场;
6.大型商超、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
品配送企业;
7.食品展销会、庙会;
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年货食品临时加工场所;
9.畜禽屠宰场所;
10.仓库、冷库等。
02
加强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
1.汤圆、水饺、年糕、炒米糖等民俗特色食品;
2.瓜子、花生等炒货食品;
3.卤味、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4.抗疲劳、减肥、降脂、降压、降血糖类等保健食品;
5.粮食加工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禽蛋制品、冷冻食品等;
6.白酒(散装白酒)、黄酒等酒类产品;
7.农贸市场内自制食品;
8.辣条、膨化食品等儿童休闲食品。
各县(市、区)要主动问需于民,征集群众最为关心的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同时,可结合当地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确定食品抽检、排查和整治打击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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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病死或未经检验检疫或走私肉品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行为;持续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四大专项行动
风险隐患大排查
问题导向大抽检
部门联合大整治
市县联动大督查
同创食品安全城市
共享健康品质生活